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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過同性婚姻法4年後 法國會議員:我們的憲法,不走回頭路

Photo Credit: Reuters/達志影像

(中央社)
法國同性婚姻法案通過近4年,從反對轉而認同的法國人越來越多,支持婚姻平權的比例呈增加趨勢,目前已在6成以上;且這項平等權利受憲法保障,政治上幾乎不可能走回頭路。

2013年5月18日,法國成為全球第14個承認同性婚姻的國家,以平等之名,開放同性伴侶領養、繼承等與異性夫妻一樣的權利。

法律承認同性婚姻,是總統歐蘭德(Francois Hollande)就任後第一個實現的重大競選承諾,也被視為他任內最重要的政績之一。

法國社會當時熱烈辯論這項法案,導致嚴重對立,但時至今日,支持維持同性婚姻的比例只增不減。根據民調機構CSA於2013年4月,同性婚姻法案通過一個月前所做的民調,當時53%的法國人支持同性婚姻,但有56%反對同性伴侶領養小孩。

隔年,另一個民調機構BVA發現,55%的人認為同性婚姻是正確改革,反對同性伴侶領養小孩的比例則降到48%。

又過了一年,BVA的調查顯示,支持同性婚姻的法國人增加到67%,且64%的人反對下任總統廢除法規,贊成同性伴侶領養小孩的比例也增加到57%。

去年,根據法國公眾意見機構(Ifop)調查,62%的人贊成維持同性婚姻,而且連右派選民都有54%支持。

從趨勢來看,法國社會在法案通過後,越來越認同婚姻平權。即使是原本反對同性婚姻的政治人物,現在也普遍軟化立場。

前總統沙柯吉(Nicolas Sarkozy)原本主張廢除法案,但去年坦承這是個艱難議題,經思考後,他不再堅持。

右派的總統參選人費雍(Francois Fillon)表明,若他於今年5月當選總統,將維持法案,只是要修改文字,限縮同性伴侶的領養權;極右派參選人瑪琳.雷朋(Marine Le Pen)也改變「廢除法案」的強硬說辭,在政見中提到要打造一個更好的民事結合制度,替代現行法律,但不會取消已婚同性伴侶的登記。

事實上,即使是總統,也不能對憲法保障的平等權恣意而為。

負責報告同婚法案的國民議會議員比內(Erwann Binet)解釋,雖有人趁大選之機,要求廢除法案,但幾乎不可能,因為現在多數人都認同同性婚姻,連原本反對的都轉為支持了。

「而且,在我們的憲法中,一向認為一旦開放了新權利,就不能讓進展走回頭路,同性婚姻就是一例」。

比內認為,同性婚姻生效將近4年來,越來越多反對者發現社會並沒有出現他們想像中會發生的問題,因此轉而支持婚姻平權;雖然總有想把自己認定的典範強加在所有人身上的團體,但整體而言社會在往正面方向發展。

去年10月,沉寂已久的反同婚組織「全民遊行」(Manif Pour Tous)於右派總統初選之時,重回街頭,要求廢除法案,警方估計最多2萬4000人參與,與3年前動輒30萬人的動員力量,不可同日而語。

法國促成同婚法議員盼台跟進

全法國最熟悉同性婚姻法案的,除了國會議員比內(Erwann Binet),再無別人。他是同婚法案報告人,身為天主教徒,他把促成修法視為一種光榮,若台灣需要他分享經驗,「沒問題,我一定去」。

法國媒體對台灣同性婚姻議題報導不多,但比內(Erwann Binet)大致瞭解,也聽過已故法籍教授畢安生(Jacques Picoux)的故事。當他知道台灣來的記者針對同性婚姻議題向他約訪,二話不說就讓助理回覆「OK」,並且立即提議訪問時間和地點。

比內的國會辦公室陳設簡單,但有一面牆洋溢著幸福,那上面貼著許多同性愛侶從世界各地寄給他的結婚照、蜜月照和嬰兒照,卡片裡寫著感謝的話。

人們感謝他,因為,若不是比內,法國的同性婚姻法案可能無法從提案到表決,短短6個月就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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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oto Credit: Reuters/達志影像

在法國國會,法案報告人的責任比在其他國家重要的多,他必須把法案爛熟於心,到一個逗號都不放過的地步,還要主導公聽會,整合各種意見,必要時提出修正建議;他必須具備溝通技巧,懂得向大眾說明,也要有本事爭取不同黨派議員的支持。

可以說,在立法程序中,法案能否順利通過,報告人扮演相當關鍵的角色。在爭議遍地的同性婚姻法案中,這個重責大任落在當時41歲的比內頭上。

「說來奇怪,法國《民法》本來沒有婚姻的定義」,比內受訪時解釋,法國大革命後的立法者,認為婚姻理所當然是由一男一女組成,從未想過要定義,「所以《全民婚姻法案》,只是在法律中給婚姻安上一個定義而已」。

這項法國人稱為《全民婚姻》(mariage pour tous)的法規,明白簡潔寫著「婚姻由兩名異性或同性締結而成」,同時民法內所有關於婚姻及其衍生權利義務的文字跟著修正,確保同性與異性伴侶擁有一樣的地位。

為了把這短短幾個字銘刻入法,比內費盡心力和創意。

他說,法國人常常只盯著自己的肚臍,對其他國家現況一無所知,因此他邀請加拿大、英國等國會議員敘述自己國家討論同性婚姻的過程,那是第一次有外籍國會議員在法國國民議會發言。

「這對反對派來說很重要,要讓他們知道同性婚姻在其他國家實施後,社會沒有垮掉,既沒帶來災難,也沒改變婚姻原有的意義」。

比內還邀請一些由同性雙親養育、現已成年的青年分享經驗,傾聽他們由兩個爸爸或兩個媽媽扶養的生命歷程,「那是創下國會歷來在網路和電視直播觀看人數紀錄最多的一場公聽會」。

比內相信,這場成功的公聽會傳達了大眾最該知道的一件事:「尊重他們的人生和性傾向,不用批判眼光看待他們,因為同性戀者養育孩子不需要經過任何人允許」。

台灣有部分團體要求以公民投票決定同婚議題,在法國,憲法卻不允許這麼做。

憲法限制了以公投徵詢人民意見的議題範圍,涵蓋國家組織、經濟、環境、歐盟條約等領域,但不包括死刑、同性婚姻這類與人權相關的議題。

比內補充,「過去在法國,公投常常被當作政治工具,議題本身反而不是重點,所以我們不能用公投解決」。

對於完成立法,比內感到非常光榮。別具象徵意義的是,他還是個在天主教環境長大的教徒,當過天主教童軍,也曾是教會合唱團一員,雖然任公職後,上教堂的時間少了很多,信仰並不因此打折。

「我的政治理念和身為天主教徒的信念,兩者是無法分割的」,他說,「我是一個完整的人,也一直相信我的政治立場和天主教信仰之間並沒有衝突」

同性婚姻在法國已獲法律保障,但比內的使命還在繼續。世界上還有許多國家在討論同性婚姻,為此他曾到拉脫維亞、愛爾蘭等地分享法國經驗。

「我隨時可以(到任何地方)說明,我還沒去過台灣,如果有人邀請,我肯定去」。他能想像台灣社會正經歷法國4年前的激烈對立,期望台灣人互相傾聽,不要謾罵,也不要評判。

「有時只是我們對社會的願景不同,有些人需要一個法律或聖經描繪的模範,認為每個人都該遵守;也有些人希望更自由、更開放、更尊重他人。但無論如何都不能停止莊重地討論」。

他還想說,現代社會有很多建立家庭的方式,也有足夠空間容納各種形式的家庭,「我相信同性伴侶、同性雙親家庭、單親家庭、再婚重組家庭都一樣注重孩子的利益,也都值得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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